3、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我国《劳动法》第36条和第41条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即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加班费的支付标准: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者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劳动者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10%。(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

4、 加班费是怎么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职工休假: (一)元旦;(2)春节;(3)国际劳动节;(4)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5、 加班费用怎么计算

加班费使用的计算如下:1。平时延长休息时间的,按150%支付工资;2.休息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200%支付工资;节假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300%支付工资;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劳动部门除支付加班工资外,还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另外,单位强制加班,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6、 加班费怎么算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一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津贴。加班费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年职工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的通知》计算,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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