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载机发票补办需要多久,遗失了开票金税卡如何补办需要多久
来源:整理 编辑:设备回收 2023-05-28 23:22:37
1,遗失了开票金税卡如何补办需要多久
是IC卡,金税卡是装在电脑系统内的.补张IC卡要不了多少钱的,只是要带好有关的证件先和税务专管员联系,然后到税务机关办理.首先要确认金税卡还是IC卡金税卡就是插在主机箱里面的一张硬卡,外观和显卡网卡差不多,一般有ISA和PCI两个不同的规格。IC卡就是在开票时候插在读卡器上面的薄卡片,看上去像电话磁卡一样的东西。金税卡丢失是重大责任事故,需要去公安局报案,通知专管员,联系航天金税还有登报(遗失公告),罚款最多的万元多IC卡丢失相对好点,只要通知专管员,联系航天金税和登报(遗失公告),一般在2500左右,其中登报400左右,IC卡79元,罚款2000左右。上面无论是IC卡丢失还是金税卡丢失都请第一时间联系专管员和航天金税,并且重新购买好新卡后必须去税务局重新发行后才可以使用 补办需要的时间一般都在半个月左右,IC卡少许快点首先联系你的税务专管员登报声明丢失到税务缴纳罚款带上税务给你开的丢失证明,罚款单到航天信息领取专用设备更换单带上专用设备更换单到国税的征管科发卡回单位开票我们公司是这么办的
2,公司买装载机要发票丢了可以补开发票吗
不能发票丢了,因为涉及税收,一般不能重新开具。发票丢了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1.增值税票丢失: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如果已抵扣税不得重开。2.普通发票丢失: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避免麻烦。

3,发票丢失如何处理时间2年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及时处理丢失或被盗发票。当发生发票丢失或被盗时,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按规定及时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并列入丢失或被盗发票数据库。一旦发现有开具作废发票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摘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问】如果发票丢失了,要如何处理? 【答】发票开出后才丢失的处理: 一、发票开出未认证: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二、发票开出已认证: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开票方和收票方应完善发票管理和保管传递制度,保证发票在各个范围内不遗失;选择适当的发票传递方式,如专门送达或其他安全的邮递方式进行传送,并及时跟踪,保证发票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
4,补开发票的期限是多久
补开发票的期限没有规定。但我国法律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除另有规定外,收款方应当及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发票丢了补办的流程,具体如下:1、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2、交给客户入账;3、财务人员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4、客户回签。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会保存5年,向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要求补办。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5,单位职工遗失支票后办完挂失手续后多久才能补开发发票
单位职工遗失支票后,办完挂失手续需要十天才能补办发票,具体的情况请参考下面的内容:在使用支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写,这样在丢失后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票据法》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是表明“支票”字样;2、是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是确定金额;4、是付款人的名称;5、是出票日期;6、是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一些不符合规定做法如支票填写不齐全就交付使用,支票收款人代为出票人进行填写等,一旦该支票丢失,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丢失了支票,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补救,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需强调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措施,均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有丧失票据的事实。即票据因丢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2、失票人必须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3、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未获付款的有效票据。 一、挂失止付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方法。根据《票据法》十五条规定,挂失止付的票据应当是不属于未记载付款人的票据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未记载付款人的支票属于无效票据,故不能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仅仅是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票据被冒领或骗取。因此,失票人既可在票据丧失后先采取挂失止付,再紧接着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也可以不采取挂失止付,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由法院在受理后发出停止支付通知,或向法院直接起诉。一般而言,丧失票据后应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为宜,因为法院受理有个过程。二、公示催告指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法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人民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程序。三、普通诉讼指丧失票据的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定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活动。 采用诉讼方式,应注意如下几点:一、票据丧失后的诉讼被告一般是付款人,但在找不到付款人或付款人不能付款时,也可将其他票据债务人(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作为被告。二诉讼请求的内容是要求付款人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的到期日或判决生效后支付或清偿票据金额。三、失票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新丧失的票据的有关书面证明。四、在判决前或付款前,付款人或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失票人提供抵押,以防由于付款人支付已丧失的票据票款后可能出现的损失。五、在判决前,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应以该票据正处于诉讼阶段为由暂不付款,而将情况迅速通知失票人和人民法院。法院应终结诉讼程序。没争议的,由真正的票据债权人持有票据并向付款人行使票据权利;有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认。在判决生效后,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不为付款,应将情况通知失票人。无争议的,由真正的票据权利人向付款人行使票据权利;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权利人。搜一下:单位职工遗失支票后,办完挂失手续后多久才能补开发发票搜一下:单位职工遗失支票后,办完挂失手续后多久才能补开发发票
6,遗失发票多久才能去税局办理遗失
首先,要区分遗失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是空白发票还是已经开具的发票,有时候还要区分是销售方(开票方)遗失还是采购方(受票方)遗失,这样才能逐个分析不同类型的发票和不同人遗失所需要各自采取的补救措施。 如果是纳税人遗失了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发现发票丢失当天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报告,并尽快在税务机关指定的报纸(一般是《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据了解,一条最普通的遗失声明收费约为400元。然后纳税人还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遗失发票的相关信息,比如纳税人名称、遗失份数、遗失发票号码等情况,填具税务机关印制的专用表单后,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按照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纳税人丢失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如果遗失的是空白的普通发票,其他程序与丢失专用发票相同,惟一的区别是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可以是当地报纸,同样可能面临1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纳税人遗失了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而采购方尚未认证抵扣的,采购方持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采购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纳税人仅遗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纳税人遗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如果销售方遗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发票联已经交给采购方,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经过认可后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销售方遗失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全部联次,则按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处理。 如果纳税人遗失已经过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的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采购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采购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若仅遗失了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若仅遗失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或全部联次的,处理方式与遗失未认证专用发票相同。 虽然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法中规定的比较明确,但各省、市、自治区税务机关在实际税收征管中,还是会略有不同,笔者将在《发票丢了怎么办(普通发票篇)》中阐述。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发票有着特殊的地位,企业对于发票的看重源于我国“以票管税”的税收征管体系。日常生活中,偶尔丢了东西是很正常的,虽然银行卡或者身份证丢了会比较麻烦,但是麻烦并不能有效阻止丢东西。由于大部分情况下,发票是企业抵扣进项税和列支成本费用的必要凭据,因此遗失发票也会很麻烦,比如《中国税务报》上常见半版的遗失声明。那么,如果企业或个人真的把发票弄丢了,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区分遗失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是空白发票还是已经开具的发票,有时候还要区分是销售方(开票方)遗失还是采购方(受票方)遗失,这样才能逐个分析不同类型的发票和不同人遗失所需要各自采取的补救措施。 如果是纳税人遗失了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发现发票丢失当天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报告,并尽快在税务机关指定的报纸(一般是《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据了解,一条最普通的遗失声明收费约为400元。然后纳税人还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遗失发票的相关信息,比如纳税人名称、遗失份数、遗失发票号码等情况,填具税务机关印制的专用表单后,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按照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纳税人丢失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如果遗失的是空白的普通发票,其他程序与丢失专用发票相同,惟一的区别是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可以是当地报纸,同样可能面临1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纳税人遗失了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而采购方尚未认证抵扣的,采购方持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采购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纳税人仅遗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纳税人遗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如果销售方遗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发票联已经交给采购方,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经过认可后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销售方遗失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全部联次,则按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处理。 如果纳税人遗失已经过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的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采购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采购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若仅遗失了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若仅遗失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或全部联次的,处理方式与遗失未认证专用发票相同。 虽然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法中规定的比较明确,但各省、市、自治区税务机关在实际税收征管中,还是会略有不同,笔者将在《发票丢了怎么办(普通发票篇)》中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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