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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洒水车租赁合同样本

找了一个,你看行不?http://club.youshang.com/portal.php?mod=topic&topicid=59

洒水车租赁合同样本

2,高压清洗车吸污车吸粪车洒水车等专用车免征环保燃油公

汽车行业国家工信部制定的标准,需要达标才能办理上牌服务
你好,这些都是属于政府用车的情况吧,也是公益服务行业。
高压清洗车,吸污车,吸粪车,洒水车属于环卫车型,是有免征的,免征的主要指的是免交车辆的购置税;环保主要指的是车的发动机有没有环保公告,有环保公告的就可以正常上牌;燃油指的是车辆是否需要办理运营证,环卫车型是不需要办理运营证的;公告指的是每款专用车都有自己的公告型号,有公告的车型才能正常生产正常上户。
呵呵,这些车辆一般是环卫部门自己配备,视当地经济条件,如果环卫部门资金不够可以和个人签署合同租用个人的车辆,价格吗一般都是各地有各地的价格,不好说的,如果有关系建议你可以搞这方面投资,没什么风险。

高压清洗车吸污车吸粪车洒水车等专用车免征环保燃油公

3,公家车转让个人可以吗

公司车过户给个人需要的手续:1、卖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2、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卖方单位须按评估价格给买车个人开具有效成交发票(需复印);4、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过户办理流程:1、来到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好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35元的拓号费。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3、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二手车过户由排量、年限决定,费用从180元到980元不等。其中1.0L以下排量收费200元左右,1.0L-1.9L排量收费400元左右,2.0L-2.9L排量收费600元左右,3.0L及以上收费800元左右。年限越长的车过户费越便宜。另外,过户费各个交易市场略有不同。4、转移受理:需要的材料有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5、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
跟私家车一样

公家车转让个人可以吗

4,新购救护车上牌申请怎么写

只要有单位证明就行(用来作救护用的)
1、依据牌照税第7条规定:卫生机关及公共团体设立之医院,专供卫生使用而 有固定特殊设备及特殊标帜之交通工具:如救护车、诊疗车、洒水车、水肥车、垃圾车等,免征使用牌照税/燃料税;前项各款免征使用牌照税之交通工具,应于使用前办理免征手续! 2、申请人应备证件/申请机关单位: 一、筹设〈设立〉申请 (一)民间救护车机构设立许可申请书表。 (二)设立计画书。依规定应载明以下事项: 1.执行业务范围 2.机构名称 3.机构所在地 4.救护车停车处所及其可停车车位数 5.营业规划 6.人员编制(包括负责人、管理人、救护人员、驾驶人合格等级) 7.服务地区 8.服务品质管理制度 9.经费需求及来源 (三)检附其他相关文件(如:救护车停放租赁证明文件【需加盖印鉴】、公司编制人员之身份证及证照影本)。 二、开业申请 (一)开业申请书表。 (二)主管机关许可设立文件。 (三)公司执照(经济部核发)。 (四)营利事业登记证(本府建设局商业管理处核发)。 (五)自用建筑物:「建筑物所有权状」影本1份。 (六)承租建筑物:「租赁合约」影本1份。 (七)自用停车位:「土地所有权状」影本1份。 (八)承租停车位:「租赁合约」影本1份。 (九)位置图1份。 (十)建筑物平面简图1份。 (十一)负责人、管理人、救护人员、驾驶人员、救护车等相关证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证、医事证书、emt-1证书、执业驾照、行车执照)。 (十二)其他相关文件(如:救护车之数量及牌照号码、厂牌、出厂年月、型式、引擎号码、行车执照影本)。 (十三)救护车设立申请书。 (十四)救护车检查合格证明书。 三、申请机关单位:各县市政府卫生局(医护管理处)!

5,天津垃圾清运许可证哪办理

需要2个许可证1个资质:1、道路运输许可证---交管局发 。2、垃圾清运服务许可证-建设厅发 。3、垃圾清运资质等级证书---环卫行业协会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办理指南一、行政事项及名称:《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及审查换证(每三年一年审)。二、主办机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三、法律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四、审批范围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五、办事流程:(一)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的决定,确定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具体对象或中标人;(二)中标人或中标单位先向其发包方(各街道办事处)提供申办相关许可证及街道初审的资料:中标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专业人员资质及执业证件、专业车辆合法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及行驶证、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关机械、设备、车辆、船只等停放场所的租用协议或房产证明;(三)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完成初审工作后,再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提出办理相关许可证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审查资料;(四)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再次审查相关申办资料及资格后,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或省环境卫生协会申领相关许可证的编号及全省统一印制的相应的空白证件;(五)最后由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向相关企业或其中标方填写并发放相关《许可证》。六、申报材料:中标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专业人员资质及执业证件、专业车辆合法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及行驶证、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关机械、设备、车辆、船只等停放场所的租用协议或房产证明;七、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八、收费项目及标准:免费九、申请表格及获取方式:各街道环卫站负责人或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容环卫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二)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 (三)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四)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五)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六)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第四十八条  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适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需要2个许可证1个资质:1、道路运输许可证---交管局发 。2、垃圾清运服务许可证-建设厅发 。3、垃圾清运资质等级证书---环卫行业协会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办理指南一、行政事项及名称:《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及审查换证(每三年一年审)。二、主办机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三、法律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四、审批范围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五、办事流程:(一)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的决定,确定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具体对象或中标人;(二)中标人或中标单位先向其发包方(各街道办事处)提供申办相关许可证及街道初审的资料:中标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专业人员资质及执业证件、专业车辆合法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及行驶证、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关机械、设备、车辆、船只等停放场所的租用协议或房产证明;(三)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完成初审工作后,再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提出办理相关许可证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审查资料;(四)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再次审查相关申办资料及资格后,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或省环境卫生协会申领相关许可证的编号及全省统一印制的相应的空白证件;(五)最后由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向相关企业或其中标方填写并发放相关《许可证》。六、申报材料:中标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专业人员资质及执业证件、专业车辆合法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及行驶证、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关机械、设备、车辆、船只等停放场所的租用协议或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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