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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体提升机的主要安全装置的哪些

防坠落装置和防倾覆装置。
防坠落装置和防倾覆装置

整体提升机的主要安全装置的哪些

2,什么是绞车的二级安全制动有什么优点

答案:绞车二级安全制动是指绞车进行保险制动时所需的全部制动力矩分两次投入,在保证制动力矩的前提下,先减速后制动,适当延长制动时间,获得较好的制动效果。 对于速度高、提升动力大的提升绞车,在保险制动时,由于系统惯性很大,会产生过大的反向加速度,造成提升设备的损伤和对钢丝绳产生过大的冲击,因此应采用二级制动。二级制动可以用液压系统节流孔大小来进行调节,也可以用延时继电器调节。 当绞车安全回路动作后,一组盘形闸立刻作用于闸盘,产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反向加速度,使绞车进行平稳可靠地减速,实现一级制动;然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延时,另一组盘形闸再作用于闸盘,使绞车迅速停车,处于安全静止的状态,从而实现绞车的第二级制动。 二级安全制动的优点是: 1、减少停车时由于惯性引起的冲击,保证停车平稳。 2、防止提升钢丝绳受到猛烈冲击,延长钢丝绳的使用寿命。 3、延时时间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并获得满意的效果。
这里有个文档《矿用提升机和提升绞车之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测试方法探究》,希望可以帮到你【http://wenku.baidu.com/view/b67202641ed9ad51f01df242.html】

什么是绞车的二级安全制动有什么优点

3,缠绕式提升机钢丝绳周期缓冲防坠钢丝绳更换周期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 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检验1次。 (二)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摩擦轮式绞车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直径为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不受此限。 第四百零四条 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平衡钢丝绳、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钢丝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检查1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第四百零五条 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一)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二)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和兼作运人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钢丝绳为10%。 (三)罐道钢丝绳为15%。 (四)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和专为运物料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用的钢丝绳为25%。 第四百零六条 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一)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二)罐道钢丝绳为15%。 使用密封钢丝绳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到50%时,必须更换。

缠绕式提升机钢丝绳周期缓冲防坠钢丝绳更换周期

4,JK型绞车有哪些保护

答:JK型提升绞车应有如下保护装置?1、过卷保护:当提升容器过卷超过0.5米时,使绞车发生保险制动而停车;2、过速保护:当提升容器全速段超过15%或减速段超过10%时,使绞车发生保险制动而停车;3、限速保护:当提升容器进入爬行段前,使绞车运行速度自动降低到一定范围内并向司机发出警报;4、高压电气室栅栏门保护:当人们进入高压换向室时,使高压配电柜自动断电,以切断高压换向器室的高压电源;5、松绳保护:当提升钢绳松驰时,能向司机发出警报和使绞车发生保险制动而停车;6、紧急制动保护:提升绞车在运行中发生意外情况需紧急停车时,司机脚踏此开关,切断高压开关柜电源,使绞车保险制动而停车;7、高压配电柜上还应有欠电压保护、过电流保护、短路保护;8、箕斗提升的绞车还应有满仓信号,当煤仓满仓时,能向司机发出警报或绞车不能启动。9、闸瓦磨损保护,弹簧疲劳保护10、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11、制动油压过压保护,润滑油压过、欠压保护
这个我算过,具体方法如下:1.提升机的安全系数:提升机的安全系数a=钢丝绳破断力/滚筒最大静张力(计算时注意单位的统一,是kn还是n,一定要上下一致);2.系统最大静张力:pmax=wg(sinα+f1cosα)+qlg(sinα+f2cosα)式中w:绳终端最大载荷(提升容器自身重量+最大载荷的质量),kgα:斜井中产生最大拉力处的倾角,f1:提升容器在轨道上运行时的实测阻力系数,采用0.015;f2:钢丝绳在运行中的实测阻力系数,采用0.5;q:钢丝绳单位长度的质量,单位kg/m;l:使用地点斜巷长度,单位m。既然是斜巷提升那么斜巷长度你应该知道吧,钢丝绳的每米质量为q(单位kg/m)根据钢丝绳直接那个查工具书上有。3.把数据代入上式计算就可以了,ok

5,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表怎样制作

烟台奥普矿山机械为您解答非煤款山安全隐患排查表,具体列出了一下几个框架您可以根据列出的这些点来制作表格,希望对您能有帮助,以下附上表中整理内容非煤矿山事故防范措施专项检查表(地下矿山)一严防中毒窒息事故通风管理:1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2是否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通风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通风系统:1是否安装主要通风机,并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是否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2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是否安装局部通风机;是否使用非矿用局部通风机;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监测监控:1主要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回风巷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2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一个班组是否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之前,是否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废弃井巷:废弃矿井和井下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封闭,并设置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应急管理:1是否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并确保随身携带2井下主要通道是否明确标示避灾路线,并确保安全出口畅通3是否制定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是否定期对入井人员进行通风安全管理和防中毒窒息事故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防中毒窒息事故应急演练二严防火灾事故可燃物:1新、改、扩建矿井的动力线、照明线、输送带、风筒等设备设施是否具备阻燃特性2生产矿井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3〕101号)规定的时限淘汰非阻燃的设备设施用火用电管理:1井下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长签字批准后实施2是否有人在井下吸烟3井下是否存在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油品管理:1井下各种油品是否单独存放在安全地点,并严密封盖2柴油设备或油压设备一旦出现漏油,是否及时进行处理消防系统:1是否按规定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并有足够可用的消防用水2是否制定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三严防透水事故水害隐患:1是否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其他矿山、废弃矿井(露天开采废弃采场)、老采空区,本矿井积水区、含水层、岩溶带、地质构造等详细情况,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2是否摸清矿井水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水力关系,并预判矿井透水的可能性排水系统:是否按照设计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建立排水系统,并加强对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排水系统是否完好可靠探放水管理:1是否健全防治水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2是否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3水害隐患严重的矿山是否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是否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是否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排水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应急保障:1是否建立完善透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是否开展透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2水文地质情况复杂的矿井是否按照要求建设紧急避险设施,并配备满足抢险救灾必需的大功率水泵等排水设备3是否存在相邻矿井井下贯通情况:是否开采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四严防爆炸事故人员资质: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井下炸药库:1井下炸药库的建设、通风、贮存量、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是否严格执行爆破器材入库、保管、发放、值班值守和交接班等管理制度;是否存在非工作人员进入炸药库3在井下炸药库30米以内的区域是否存在爆破作业行为;在距离炸药库30~100米区域内进行爆破时,炸药库内是否有人停留爆破器材:是否采用专车运送爆破材料;是否存在用电机车或铲运机运送爆破材料;是否存在炸药、雷管同车运送爆破器材:1是否存在在井口或井底停车场停放、分发爆破材料2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是否分别存放在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是否有乱扔乱放行为3爆破器材箱是否放在顶板稳定、支护完整、无机械电器设备的地点;起爆时是否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4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破材料,是否在当班及时交回炸药库爆破作业:1矿山爆破工程是否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是否制定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打眼装药;是否存在边打眼、边装药,边卸药、边装药,边联线、边装药的现象3是否仍在采用爆破方式破碎石块;是否采用非电起爆技术4露天矿山在雷雨天气时,是否进行爆破作业5小型露天矿山和小型露天采石场是否聘用专业爆破队伍进行爆破作业五、严防坠罐跑车事故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提升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人员资质:提升机司机、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提升设备:1新、改、扩建地下矿山的提升运输设备是否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2用于提升人员的竖井是否优先选用多绳摩擦式提升机;是否按规定限期淘汰非定型罐笼等提升设备;是否还在使用带式制动器的提升绞车作为主提升设备防坠罐跑车措施:1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是否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是否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2提升矿车的斜井是否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是否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是否设躲避硐室;倾角大于10°的斜井是否设置轨道防滑装置3斜井人车是否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且每节车厢的断绳保险器是否相互连结,各节车厢之间除连接装置外是否附挂保险链检测检验:提升机、提升绞车、罐笼、防坠器、斜井人车、斜井跑车防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主要提升装置,是否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维护保养:1是否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加强提升运输系统维护保养2是否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用,并及时整改3是否存在提升设备带病运转;是否存在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和物料4是否健全维护保养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六严防冒顶坍塌事故顶板管理:1是否落实顶板分级管理制度2井下检查井巷和采场顶帮稳定性、撬浮石、进行支护作业的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3回采作业前,是否进行“敲帮问顶”,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作业;处理浮石时,是否停止其他妨碍处理浮石的作业;是否存在在同一采场同时凿岩和处理浮石的情况顶板管理:发现冒顶预兆,是否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面积冒顶危险征兆,是否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地压和采空区管理:1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以及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地下矿山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是否建立地压监测系统,实时在线监测2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是否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3地表塌陷区是否设明显标志和栅栏;通往塌陷区的井巷是否封闭;是否存在人员进人塌陷区和采空区推广充填采矿方法:新建地下矿山是否首先选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或专家论证,并出具论证材料非煤矿山事故防范措施专项检查表(尾矿库)一、严防溃坝事故安全管理:1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是否设立专门的尾矿库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配备专(兼)职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3尾矿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设计建设:1尾矿坝堆积坡比是否陡于设计值2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是否满足防洪设计要求运行管理:1采用上游式筑坝的,是否于坝前均匀放矿,保持坝体均匀上升;是否存在未经论证擅自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是否存在冲刷初期坝和子坝,矿浆沿子坝内坡脚线流动冲刷坝脚等现象2坝顶及沉积滩面是否均匀平整;尾矿坝下游坡面上是否有积水坑;3当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时,是否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处理4是否存在尾矿库高水位运行5是否存在危库、险库生产运行6是否存在无监测监控设施(系统)或非正常使用运行7是否存在无应急机制的尾矿库生产运行监测监控:是否严格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和《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2030-2010),对尾矿坝位移、渗流、干滩、库水位、降水量、外坡坡比、坝体滑坡、浸润线、排渗设施、周边山体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采选作业等进行监测和检查,并建立完善监测监控设施(系统)汛期管理:1汛期前是否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2是否制定汛期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并加强演练3汛期和洪水过后是否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是否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
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抓好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安监部门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 (5)智力的时限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安监部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矿长要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资金使用化工专项制度。 4.矿长要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负责,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矿长要对采煤、掘进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同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6.各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7.存在隐患的对组负责任、跟班安监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8.各对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肯那个危机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听掘或者停止使用。 9.对及时排查重大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对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不积极组织处理的对组提出批评、给与处罚,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对组和责任人将予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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