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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重机在楼板上吊装需要专项施工方案吗

起重机吊桩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编制依据为:《起重吊运指挥作业安全》、《起重司索指挥》、《起重吊装安全管理规定》
是要出的,我们就做过这样的方案

起重机在楼板上吊装需要专项施工方案吗

2,25t汽车吊浇筑砼需要专项安全方案吗

浇筑砼候需要支模需要支模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部项工程安全管理办》建质[2009]87号要求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案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搭设跨度10m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集线荷载15kN/m2及;高度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独立联系构件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超定规范需要专家进行论证具体查阅该文件另外浇筑体积砼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案GB50496-2009明确规定
交底要点:1.混凝土强度等级;2.垫层厚度;3.垫层下的土层要夯实;4.注意边摸的稳定。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25t汽车吊浇筑砼需要专项安全方案吗

3,小型高空作业车需要注意什么

山东中运生产的小型高空作业车在使用时应注意 1、使用高空作业车的工作人员必须是有经过专门培训并且通过了考试合格才可以操作。2、高空作业车,必须经常给机械设备的保养。每次使用高空作业车和升降车工作前必须检查各项车的使用范围,并且在使用范围内进行清理障碍物。3、在使用高空作业车前,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准备工作,首先是要选择水平的地面(虽然大部分高空作业车和升降车有水平感应,但是还有很少部分车型没有),如果不平的话需要进行垫实方可才可进行工作。4、高空作业车首先要先起下臂,然后起中臂,最后才起上臂。如果需要高空作业车和升降车进行回转操作,必须先把下臂提升到一定高度后才可以回转操作,在回转的同时不能操之过急,需缓慢进行,而且还要注意剪臂对每个设备的距离是否达到安全需要。5、施工人员在使用高空作业车和升降车之前,必须使用带安全带(如果是在带电区域,还要将车体进行接地)。在使用高空作业车和升降车的时候最好是由工作负责人进行指挥和知道工作。6、高空作业车使用前,施工的负责人必须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的指导和交待。

小型高空作业车需要注意什么

4,使用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支撑是升降平台操作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应选择平整的地面,如地基松软或起伏不平,必须用枕木垫实后,才可进行工作。   二、此规定若有与国家或行业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执行;工作平台上的操作人员应佩带安全带,在带电区域工作时,应将车体按规定进行接地,升降平台登高作业应由工作负责人进行指挥,负责人应按照GB5082标准规定信号与升降平台操作工进行联系。发出的信号必须清楚、准确。   三、升降平台一般应先起下臂,再起中臂,最后起上臂。在升降平台回转操作过程中,必须在下臂起升一定高度后方可进行回转,回转应缓慢,同时注意剪臂及平台对各设备的距离是否满足安全需要。   四、升降平台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械设备的保养规定,在执行各项检查和保养后方可启动升降平台,工作前应检查升降平台车的工作范围,清除妨碍升降平台车回转及行走的障碍物。   五、使用升降平台必须配置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专业操作人员。   六、升降平台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待,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及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危险点;人员分工情况及责任范围。工作负责人除要对车况和操作人员进行检查以外,还要负责查看地形环境、起降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或事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如有出入,则应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后方能开始工作。   在这高空作业机的全力配合下,在高空的操作变得轻松许多,对于在高空工作的员工也有一定的保障,所以说高空作业机的价值是十分可观的。

5,急求高空作业车各项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车安全制度 3.1 高空作业车属于特种作业车辆,高空作业车驾驶员必须经专业理论和驾驶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市劳动局签发的高空作业车驾驶证方可驾驶高空作业车,有其他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员一律不准驾驶。 3.2 驾驶员在驾车前应认真了解使用说明,熟练掌握高空作业车性能和操作方法。 3.3 操作前,应对高空作业车各系统进行认真的检查,若发现故障必须进行必要的维修。 3.4 开车前应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情况,确认无人员及障碍物,确保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并鸣笛起步。 3.5 应空载动作各部位,以检查各部位动作的准确性、各制动系统的灵敏性以及排除液压系统中留存的空气,防止作业中产生振动或“爬行”。 3.6 因高空作业车车型不一,开关位置不同,高空作业车驾驶员相互替车前,必须先熟悉性能后方可从事作业。 3.7 为安全和有效操作,高空作业车应就位于坚硬的地面上,不要停在松软或不平的地面。 3.8 进入高空作业车作业平台内要栓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不准将安全带系在工作平台以外的构件上,若有不符合规定者,司机有权拒绝开车。 3.9 操作控制手柄应平稳,不可用力过猛,高空作业车禁止两人同时操作。 3.10 在工作平台内不准架设梯子或放置垫物加高作业,更不允许用长板等物伸出平台外增加幅度,防止倾翻。 3.11 高空作业车在岸边或驳船上对水上船舶作业时,工作平台外侧距离作业面应不小于400毫米,高空作业车司机必须在工作平台内进行操作,并不得将发动机关闭,随时调整工作平台与船舶的相对位置,以防碰撞。 3.12 高空作业车在驳船上作业时,必须将高空作业车停放在驳船中心位置,并且用拉力足够的钢丝绳封牢,不得移动。 3.13 高空作业车严禁在岸边或驳船上对水上没有系好缆绳的船舶进行作业。 3.14 高空作业车在驳船上作业时,当海面风力或浪涌较大,高空作业车工作平台摆动超过300毫米或驳船与水上船舶相对移动超过±300毫米时,均应停止工作。 3.15 高空作业车在作业中发现有异常响声或现象,应马上停止作业,查找原因,严禁带病作业。 3.16 工作平台严禁超重超员,并不得用平台载运重物或较重的工具、设备,不准在工作臂或工作平台上挂钩子或绳子来向上提升物品。 3.17 平台、臂杆等应与电线、通讯电缆等保持适当间距,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3.18 进行长距离行走以及伸臂状态行走时,应锁紧回转机构,不应同时进行高速行走和变幅操作。 3.19 高空作业车在行驶或调头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及地面环境。 3.20 高空作业车必须在作业面风力不大于7级(含7级)、地面平整坚实且地面水平倾斜度前后不超过5度,左右不超过3度的条件下允许正常工作,作业中当倾斜报警响时,应立即回收臂杆,然后回移车辆,调整车位,直到报警消除。 3.21 对于轮距可调的高空作业车,应根据作业范围的大小来调整轮距,在进行伸臂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作业范围限制装置”指示灯是否报警,不准超过规定范围进行伸臂作业,防止倾翻。 3.22 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安全装置,报警器线路或改动控制线路。 3.23 作业完毕后应将臂杆回缩后落至低位,关闭发动机,锁好车门。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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